中国全额缴清今年联合国会费
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杜加里克11月5日宣布,中国已全额缴纳了今年的联合国常规会费,共计4亿9千万美元。
中国缴费基数位居第二,仅次于美国。联合国会费主要承担国有10个,按缴费比例排列,由高到低,分别为美、中、日、德、英、法、意、加、韩、西班牙。亚洲占三个份额。
中国在缴费基数上位居第二,仅次于美国。这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,积极履行国际义务,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。
中国一直以负责任的方式履行缴纳联合国会费的义务。尽管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,但中方愿随着国内经济增长,并基于支付能力原则,为联合国财政作出更大贡献。
联合国会费的分配是基于各国的经济实力,也就是所谓的“支付能力”原则。这个原则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制定的,其规定“本组织之经费应由会员国依照大会分配限额担负之”。
联合国的会费分为三部分:正常预算经费、维持和平行动经费(合称联合国会费)以及会员国自愿捐助。正常预算经费由所有会员国按一定的比例分摊。这个比例是根据各国的经济实力,也就是GDP,来决定的。这就是所谓的“支付能力”原则。
此外,为了使比额表比较公平,更加符合支付能力原则,现行比额表还设有上限和下限。2013年,联合国使用了新的常规预算分摊比例。
会费比额表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,而每次的比额都会有所调整,以反映世界各国经济的最新情况。通过这种方法,联合国确保了会费的缴纳更加公平、合理,并充分体现了各国的支付能力。
除了会员国的经济实力外,联合国会费的计算还会考虑每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、人口,以及支付能力等因素。此外,联合国会费还有最高和最低摊款限额的规定。从1974年开始,最高摊款限额不能超过整个预算的25%,最低不能低于0.001%。
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联合国的财政稳定,避免个别大国以拖欠会费作为要挟联合国的一种手段。同时,最高和最低摊款限额的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原则,确保各会员国能够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承担相应的会费责任。